12歲以上
副駕駛12週歲以上的小孩可以坐,不滿12歲的兒童鑑於安全性不要坐在副駕駛,具體以當地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爲準。如果兒童坐在副駕駛,路面交警看到了會及時糾正。爲了生命安全,兒童乘車時應該坐後排,低齡兒童要坐兒童安全座椅。
年齡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是不得坐在副駕駛上的。這是由於孩子體格較小,安全帶不能充分約束孩子的身體,有可能會從安全帶中甩出來。另外,由於孩子的骨骼等沒有成熟,一旦發生碰撞,前排安全氣囊可能會成爲傷害孩子的殺手。如果兒童坐在副駕駛,路面交警看到了會及時糾正。
以上海爲例,根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爲:
(1)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未設定限速標誌、標線的,在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除外)上的最高行駛速度超過每小時六十公里,在公路(高速公路除外)上的最高行駛速度超過每小時八十公里;
(2)一次連續變換兩條車道;
(3)機動車駕駛人未使用安全帶;
(4)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超過座位數搭載乘客;
(5)安排未滿十二週歲未成年人乘坐副駕駛座位;
(6)駕駛家庭乘用車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時,未配備或者未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7)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
(8)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