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穩定就業、就學、居住長達半年的26個省份的戶籍居民可以攜帶居住證等證件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換領身份證業務。本篇指南適用於北京地區,其他地區可作參考。
辦理條件
在北京市穩定並且合法就業、上學、居住在北京半年以上的26個省份的戶籍居民。26個省份包括:天津市、河北省、福建省、廣東省、上海市、江蘇省、江西省、海南省、陝西省、湖北省、河南省、山東省、黑龍江省、安徽省、山西省、四川省、遼寧省、吉林省、甘肅省、湖南省、浙江省、重慶、貴州省、雲南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
符合上述條件的公民可以辦理補領、換領身份證業務,但身份證首次申領、臨時身份證不可在異地辦理。
辦理材料
換領
(1)身份證件:換領人的原身份證件。
(2)居住證:換領人在有效期限內的北京居住卡或者居住登記卡。
(3)照片:換領人近期的免冠一寸白底照片與照片回執單。
(4)申請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申請表》
補領
(1)居住證:換領人在有效期限內的北京居住卡或者居住登記卡。
(2)照片:換領人近期的免冠一寸白底照片與照片回執單。
(3)申請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申請表》
辦理流程
申領人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提出補領或換領身份證的申請。
交驗相關證件材料,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申請表》。工作人員審覈後,領取領證回執,通知領證時間。
在指定時間,申領人攜帶領證回執、原證件到辦理地點領取新證件,交回原證件。
辦理地點
派出所:城區任意戶籍派出所、遠郊區城鎮派出所。
戶政大廳:公安分局戶政大廳。
辦理時間
城區任意戶籍派出所:每週七天對外辦公。
遠郊區城鎮派出所:週一到週五工作日的上班時間,週末實行預約辦事制度。
戶政大廳:週一到週五工作日的上班時間。
辦理費用
換證:辦理異地換證業務需要20元。
補證:辦理異地補證業務需要40元。
辦理時限
申領人在原籍公安機關審覈簽發後20日內即可領取證件。
特別提示
1.領取新身份證件時,要交回原證件。
2.外省市戶籍的公民不可以申請臨時居民身份證。
參考資料來源:
首都之窗-北京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