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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通知 基本医保报销费用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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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

北京市医保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在5月15日共同发布相关的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其内容强调基本医疗报销费用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也就是个人负担的门诊费与住院医疗费用全部属于基本医保报销的范围。

具体规定
发布的通知当中明确规定拥有北京市户籍的居民以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看病,家庭一个自然年度支出的医疗费,需要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大病保险等各种救助之后,如果家庭的负担仍然超过家庭的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并且符合因病致贫的家庭条件可以享受到医疗救助,只是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一次。对此医疗救助不再设置起付线,将原先的住院就住的支付比例80%调整到85%,全年救助由原先8万元调整到16万元。因为疾病导致家庭贫困的全年救助封顶由原先8万元调整到15万元,3万元以下按照30%,3万元到5万元按照40%,5万元以上按照5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

发布通知 基本医保报销费用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政策调整
由北京市医保局明确表示政策的调整现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可以将个人负担的门诊与住院医疗的费用全部属于北京市医疗救助的保障范围,与此同时,将重大疾病救助病种限制取消,对于重大疾病救助进行住院求助,整体提高住院求助的保障水平。针对于参与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社会求助对象全部可以进行门诊救助,没有参与北京市基本医保的北京市户籍社会救助对象可以通过基本医保报销之后,在政策范围之内个人来承担医疗费用,也能按照北京市医疗救助的标准来进行救助。

发布通知 基本医保报销费用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第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