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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出生證明怎麼上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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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出生證明,一般會是以下幾種情況:A、孩子屬於婚前出生;B、孩子是計劃生育規定之外出生的,屬於超生;C、孩子不是子親生的屬於抱養的.
針對每種情況都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沒有出生證明怎麼上戶口
沒有出生證明怎麼上戶口 第2張

操作方法

(01)第一種情況——孩子屬於婚前出生,父母需要在孩子出生後三個月內及時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後按照戶籍辦的要求補全各種資料,孩子就可順利入戶登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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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第二種情況——超生,按政策要求繳納一定年限的計劃外生育費才可辦理入戶登記。有些家庭,不願交納相關費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戶口的時候,辦理起來就會麻煩些,為了證明孩子是親生的,需要做DNA親子鑑定。上戶口必須要有出生醫學證明,這在公安部與原衛生部聯合發出的部門規章《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規定》明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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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第三種情況——抱養的孩子,上戶口操作起來也很麻煩。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領養的。如果符合領養條件,辦理了相關的領養登記手續,是可以帶著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戶口的。如果不是合法領養的,就不具備上戶口條件,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5〕96號)規定:二、依法為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三)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未辦理收養登記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當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按照規定辦理收養登記,憑申領的《收養登記證》、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1999年4月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施行前,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未辦理收養登記的,當事人可以按照規定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事實收養公證,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尚未辦理戶口登記的,可以憑事實收養公證書、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04)第四種情況——收養的棄嬰,首先要到民政部門登記備案,證明是棄嬰後且確定無人認領,才能建立領養關係,之後可以按照戶籍辦的要求辦理入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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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步驟2

(01)大多數情況,戶籍辦都會要求證明是不是親生的,現在證明是否是親生的最有效地方法是DNA鑑定,就是大家熟知的親子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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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父母一定要注意給孩子上戶口宜早不宜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