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是駕駛員必須合法擁有的證件,開車違反了交通規章制度後,就會面臨相應的處罰。
工具/材料
駕駛證
操作方法
01註銷不是一種懲罰的法律手段,註銷後如果條件合適,可以隨時再申請辦理駕駛證。
02只有當出現一下情況之一才會被註銷:持有駕駛證的人已死亡;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主動提出註銷申請;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註銷申請;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
03吊銷是一種懲罰,兩年後才能重新申請駕駛證,如果構成了交通肇事罪並且逃逸,將終身禁駕。
04以下幾種情況會被吊銷駕駛證:醉酒駕車、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以及超速、駕駛拼裝報廢車、造成交通肇事罪。
05撤銷駕駛證,是因為在考駕駛證時弄虛作假,之後查出來就會被撤銷;或是未通過考試,買的假證就會被撤銷。
06撤銷駕駛證後滿三年才能重新申請考試,撤銷駕駛證和交通事故、違章違規無關。
07駕駛證的扣留,是因為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駕駛員違反了交通規章,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一種處罰。
08拘留是先扣下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特別提示
駕車請遵守交通規則,防止給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