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為他人作介紹時,先介紹誰,後介紹誰,向來是一個十分敏感的禮儀問題。根據規範,處理這一問題。必須遵守“尊者優先了解情況”的規則。它的含義是:在為他人作介紹前,先要確定雙方地位的尊卑,然後先介紹位卑者,後介紹位尊者。這樣做,可以使位尊者優先了解位卑者的情況,以便見機行事,在交際應酬中掌握主動權,所以應確保位尊之人擁有“優先知情權”。根據這些規則,為他人進行介紹時的順序大致有如下幾種情況。
操作方法
(01)一是介紹年長者與年幼者認識時,應先介紹年幼者,後介紹年長者。
(02)二是介紹長輩與晚輩認識時,應先介紹晚輩,後介紹長輩。
(03)三是介紹老師與學生認識時,應先介紹學生,後介紹老師。
(04)四是介紹士士與男士認識時,應先介紹男士,後介紹女士。
(05)五是介紹已婚者與未婚者認識時,應先介紹未婚者,後介紹已婚者。
(06)六是介紹同事、朋友與家人認識時,應先介紹家人,後介紹同事、朋友。
(07)七是介紹來賓與主人認識時,應先介紹主人,後介紹來賓。
(08)八是介紹社交場合的先至者與後來者認識時,應先介紹後來者,後介紹先至者。
(09)九是介紹上級與下級認識時,應先介紹下級,後介紹上級。
(10)十是介紹職位、身份高者與職位、身份低者認識時,應先介紹職位、身份低者,後介紹職位、身份高者。
特別提示
這些一定要牢記,千萬不要犯錯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