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認為:
我每次撰寫與警察執法相關話題的回答或文章,都會遇到政府/警察人員充滿“火藥味”的評論……法律上不同的見解,我可以耐心地進一步分析討論……但有某些人員,仗着不服你就去告情緒,有能耐你去投訴,反正我就這樣理解的,你不服,實踐中,警察會教你如何做人,等等……
坦白講,如果我遇到執法人員,作為一個普通的老實人,我也會老老實實配合,並不會當場頂嘴,如果遇到違法的“執法”,我也會事後較真,選擇或投訴或複議或訴訟。
但如果我們的執法人員,持這樣的態度,在法律面前仗着手握權力,就可以傲慢,我只能説我們離法治國家的路,還很遠。